內應急字〔2021〕69號
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
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
各盟市應急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不斷強化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開展礦山外包工程和資源整合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礦安〔2021〕43號),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決定自2021年6月至12月,開展全區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深刻吸取近期礦山事故教訓,持續推動落實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安全生產大排查、明查暗訪等重點工作任務,壓實外包工程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外包工程安全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發包、分包、轉包、以包代管和轉嫁安全生產責任等行為,有效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推動全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內容
(一)發包單位。1.是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是否將外包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3.是否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4.是否及時、足額向承包單位提供保障施工作業安全所需的資金,明確安全投入項目和金額,并監督承包單位落實到位;5.是否每半年對承包單位的施工資質、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一次檢查;6.是否將承包單位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是否存在轉嫁安全生產責任的行為;7.地下礦山一個生產系統的承包單位是否超過3家,是否將主通風、主提升、供排水、供配電、主供風系統及其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進行分項發包;8.是否向承包單位進行外包工程技術交底或技術交底不清;9.是否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對承包單位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考核;10.是否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承包單位。1.是否取得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等級的施工資質,其資質等級及范圍是否與所承攬工程相符;2.是否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施工;3.是否存在以轉讓、出租、出借資質證書等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4.是否對所屬項目部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是否對項目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與考核;5.承包單位及其項目部是否依法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采礦、地質、機電等礦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是否具備相關學歷、技術職稱或者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6.項目部負責人是否兼任其他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項目部負責人是否到崗履職;新入職人員是否經培訓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是否無證上崗;7.項目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與項目部上級法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8.是否及時將發包單位投入的安全資金落實到位,不得挪作他用;9.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強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10.是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是否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11.是否向作業所在地的旗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書面報告有關情況。
三、時間安排
(一)企業自查階段(7月10日前完成)
各旗縣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大排查及專家會診,組織轄區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對本企業外包工程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逐條落實整改。
(二)專項檢查階段(10月30日前完成)
各盟市應急管理部門要成立專項檢查組,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對轄區有外包工程的央企所屬和采深超過800米或者單班下井人數超過30人的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各旗縣應急管理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專項檢查組,對轄區除盟市應急管理部門專項檢查以外的其他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覆蓋檢查。要明確檢查組工作責任,細化檢查人員責任分工,對照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重點檢查內容逐條逐項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雙方進行簽字確認,并下達相關執法文書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處理。對專項整治期間處于停產停建狀態的地下礦山,各盟市、旗縣應急管理部門要在其復工復產時開展專項檢查。
(三)督查抽查階段(12月31日前完成)
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成立由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專項督查組,對各盟市、旗縣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重點地下礦山企業外包工程自查、專項檢查及落實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對推動工作不力、搞形式走過場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確定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外包工程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人,明確科(股)室負責人為聯絡員,抽調專業技術力量或聘請相關專家組成檢查組,在詳細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總體進度安排,對有外包工程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進行全覆蓋檢查。要對照重點檢查內容對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進行全面檢查,主要查找資質能力、規章制度、責任落實、組織機構設置、專業人員配備、安全培訓教育、監督檢查考核以及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堵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請各盟市應急管理部門將外包工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于2021年7月12日前報送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二)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要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發包單位“以包代管”,未將承包單位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轉嫁安全生產責任的;承包單位以轉讓、出租、出借資質證書等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承包單位超越資質等級或范圍承攬工程的;仍然使用淘汰落后設備、工藝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依法從重處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堅決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交有管理權限的部門查處。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問題既要建立臺賬,又要納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兩個清單”,督促問題隱患整改,推動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盟市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強信息報送,推動形成一批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成果。從7月份開始,每月4日前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表格見附件);12月10日前,將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聯系人:舒立論,聯系電話:0471-4820243。
附件: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統計表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非煤礦山總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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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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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的重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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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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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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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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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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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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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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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轉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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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資質掛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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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達文書(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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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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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產整頓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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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停止使用設備(臺、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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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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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
關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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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企業管理人員問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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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黑名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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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聯合懲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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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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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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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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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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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典型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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