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月20日,自治區黨委第十一巡視組對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開展了巡視。2020年12月31日,自治區黨委第十一巡視組向廳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堅決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
廳黨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從做到“兩個維護”、踐行黨的初心使命、推進管黨治黨、開啟新征程書寫新篇章的高度,把巡視整改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認識。自治區黨委第十一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后,廳黨委迅速召開黨委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傳達學習石泰峰同志在聽取十屆黨委第八輪巡視綜合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上來,統一到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要求上來,舉全廳之力堅決完成巡視整改各項任務。認真組織召開2020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全面認領問題、深入對照檢查、深刻剖析根源、細化整改措施,推動巡視整改不斷走向深入,確保巡視整改落實到位。同時,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黨史學習教育,進一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對標對表,盤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深入分析面臨的形勢任務,不斷增強抓好巡視整改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自治區黨委第十一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廳黨委第一時間成立了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廳黨委負責同志任組長,廳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一名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任辦公室主任,廳辦公室負責同志任聯絡員,抽調多名得力干部為成員,負責巡視整改日常工作。廳黨委負責同志認真履行巡視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責任,先后主持召開廳6次黨委會議、3次專題會議,落實自治區黨委巡視反饋會議精神,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深入推進整改落實。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結合各自分管工作和整改任務,研究方案、部署任務、推進整改。廳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調度整改情況,按要求報送整改進展情況。
(三)堅持統籌推進,狠抓督導落實。在廣泛聽取意見、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巡視整改方案和清單,將巡視反饋的4個方面39項問題細化為61項具體問題,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123項,逐一明確了責任領導、牽頭部門、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嚴格實施清單化管理,促進真改實改、全面整改。同時,科學統籌疫情防控和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把推進巡視整改與解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中的問題緊密結合起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面深化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夯基礎、建機制,積極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不斷深化拓展巡視整改工作成果。
二、強化政治擔當,堅持較真碰硬,全面推進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
截至目前,制定的123項整改措施,已完成114條,取得階段性成果并持續推進9條,所有巡視反饋事項均得到有力有效的整改。
(一)充分發揮政治引領作用,深入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重要論述。一是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印發全體干部職工學習,進一步領會精神實質,把握精髓要義,吃透實踐要求,明確努力方向。二是召開2021年度第2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會,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等重要講話和對四川森林火災、安全生產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認真開展交流研討,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短板和問題,提出具體的辦法和舉措。三是2021年以來召開了6次廳黨委理論中心組(擴大)學習會,廳黨委負責人帶頭領學發言,處級領導干部結合學習心得進行討論發言,深入開展交流研討,進一步提高學習質量,切實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求實效。四是進一步改進學習方法,圍繞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強化個人自學,組織觀看視頻資料,開展領學解讀,定期進行研討交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跟進學習,確保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五是制定了廳黨委、一把手、分管領導責任清單,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壓緊壓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六是認真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防汛抗旱信息報送工作制度(暫行)》,加強與自治區水利、氣象、水文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全面掌握汛情旱情、突發險情災情和常規工作情況,重要情況第一時間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國家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七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運行機制》《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重大緊急信息報送請示報告清單》《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自然災害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工作制度》,進一步嚴格規范信息報送工作,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堅決杜絕遲報、誤報、瞞報和漏報。八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應急預案內部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全區應急預案編修和演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對應急預案及時組織編修。修訂完善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蒙古自治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非煤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尾礦庫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一步規范事故災害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確保及時有效組織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九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救護隊質量標準化考核規范實施細則(試行)》,通過對礦山救護隊管理機制、裝備配備、裝備使用、隊員業務知識和基本技能等現場檢查和考核,加強15支礦山救援隊、6支地震地質災害救援隊、3支區域性森林草原火災救援隊和2支防汛救援隊建設,有序提升全區應急救援能力。
2.嚴密防控安全風險,切實履行核心職能。一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健全自然災害分類監測、分級預警、信息共享和報送、風險形勢和重大災害綜合會商研判及信息發布和預警響應制度,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提升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能力,指導相關部門研判自然災害風險,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二是對信息化平臺搭建和應用情況進行了重新梳理,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項目規劃設計和推進落實情況進行評估,聘請專家參與信息化規劃論證,重新編制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信息化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抽調專業人員充實信息化工作力量,組織人員到信息化建設先進省區調研學習,多措并舉推進信息化建設。目前,11項信息化建設任務已推進完成3項。三是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四是對硝酸銨生產企業、涉硝化工藝企業進行了全覆蓋安全專項檢查,對重大危險源企業、復工復產企業逐一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對全區470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進行安全評估,責令21家企業停產整改,實施行政處罰332.4萬元,排查隱患問題27744項,已完成整改26515項。今年繼續分級組織實施安全評估,自治區本級對40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5家化工園區開始進行評估,并對各盟市、旗縣應急管理部門有關負責人進行培訓,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的能力。五是全力推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大排查及專家會診工作,強化外包工程專項整治。全區共檢查地下礦山154家、露天礦山328家、尾礦庫127座,對19家單班入井超過30人的地下礦山、1家邊坡高度超過200米的露天礦山和5座尾礦庫“頭頂庫”進行了專家會診,共發現一般隱患2238項,重大隱患11項,下達執法文書431份,罰款57.9萬元,責令1家地下礦山、5家露天礦山和3座尾礦庫停產整頓,暫扣1家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六是切實做好節假日期間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修訂完善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值班運行規范》,進一步明確值班值守工作職責。對各盟市應急管理部門報送的信息進行抽查核實,對視頻會議系統進行聯調聯試,舉辦了值班值守、信息報送、應急處置和指揮調度等業務知識網絡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值班值守人員業務水平。七是嚴格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規則》《內蒙古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規則(試行)》《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工作規則(試行)》《內蒙古自治區減災委員會工作規則》,進一步加強工作調度和協調配合。對各盟市開展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充分發揮好考核“指揮棒”作用。為承擔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的業務處室增配了工作人員,充實了力量。結合自治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職能職責變動情況,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和中央駐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規定(征求意見稿)》。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防汛抗旱物資管理辦法》《內蒙古森林消防隊伍指揮調度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防汛抗旱物資管理和使用,明確森林消防隊伍指揮調度權限和工作流程。八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救災物資指導品種目錄及采購技術標準(2021版)》,明確了3大類22種救災物資及采購技術標準,指導各地做好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通知》,加強對各地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的督促指導。不斷增加救災物資儲備,2020年完成了4600多萬元救災物資采購,增儲16種救災物資13.135萬件(套),并向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了2021年救災物資儲備計劃。加大救災物資儲備支持力度,2020年以來共下撥救災物資6.0652萬件,切實幫助各地做好救災物資保障工作。優化救災物資區域分布,便于能夠及時將救災物資運抵災區,確保受災群眾得到有效救助。對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并將相關信息錄入“應急資源管理平臺”。密切關注全區自然災害,根據自治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及時啟動應急響應。九是在“十四五”期間規劃編制一批重大項目,進一步加大項目儲備力度。向國家申報2021年森林草原防滅火項目中央預算,按需求申請立項。加強與應急管理部及自治區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十是督促各處室進一步加快資金支付進度,對項目資金支付進展情況定期進行通報。舉辦了政府采購業務知識專題培訓,切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有效提高采購工作效率。向自治區財政部門報送了安全監管執法裝備建設項目資金申請,按程序開展招標采購任務。按照“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科學制定項目采購任務書,廣泛深入論證招標方案,切實發揮評審專家作用,嚴格組織驗收,避免項目招標預算不科學的現象發生。十一是對相關處室責任人進行了約談。
3.全力推進改革攻堅。一是提請將《內蒙古自治區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列入了自治區2021年重點改革任務,待國家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出臺后,盡快制定印發我區具體實施意見。二是重新修訂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委員會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全面落實廳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保落實的政治責任,切實提高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集體決策意識。三是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對依法依規嚴格審批、加強機構監督管理和規范機構從業行為作出了具體明確要求。四是召開專題會議,學習宣貫《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履職能力。五是與自治區政務服務局積極溝通協調,已將啟動專家評審等特別程序事宜列入自治區政務服務大廳窗口出具的行政審批事項受理通知單,進一步建立了順暢的協調機制,確保在承諾時限內完成審批。同時,嚴格落實行政許可審批流程,堅決防止先審批后受理的現象發生。六是認真梳理“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考試工作流程,采取網上申報方式,利用自治區政務服務平臺上報申請材料,申請材料經審核合格后,及時通過全國安全培訓考試信息管理平臺制證、打證,縮短審核流轉時間。
4.多措并舉防控重大風險。一是召開了廳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科學統籌謀劃,注重提質增效,推動高質量完成。二是召開了全區安全生產暨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建立了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召開了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對自然災害防治重點任務進行再梳理、再細化、再部署,切實壓實各方面的自然災害防治責任,加快推進工程建設。三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工作專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強化主動溝通配合,要求各牽頭單位每季度報告重點工程進展情況,統籌推動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將重點工程納入“十四五”相關規劃統籌實施,向國家報送了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工程實施方案,編寫了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工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和災害防治技術裝備現代化工程工作方案,明確了建設內容、時間表和路線圖。四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專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專家使用和管理責任,嚴格履行專家使用審批程序,避免隨意聘請評審專家。健全完善專家考核評價機制,使用處室對專家進行考核,并填寫專家工作情況評價表。同時,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預警監測。五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管理和使用部門相關崗位職責權限,規范固定資產配置、使用、調配、清查、處置等業務流程,完善內部審批、決策和監督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廳本級重大危險信息系統,73個旗縣、29個工業園區執法裝備、監管監察設備現已全部入賬,將不定期對廳機關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六是制定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委員會意識形態責任制規定》,成立了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廳黨委、廳黨委主要領導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清單,堅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七是專題研究審議了《關于2020年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2020年宣傳思想工作和意識形態建設情況的報告》《分管領導關于2020年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的分析報告》《自治區黨委第十一巡視組對應急管理廳黨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專項檢查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召開了2021年黨的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2020年度黨支部書記述職評議會和意識形態工作專題會議,印發了廳黨委2021年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聽取了2021年第一季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研究部署第二季度意識形態工作重點任務。舉辦了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培訓,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了2020年度述職述廉報告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并對照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八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絡輿情應對處置預案(試行》,有針對性地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解答互聯網上與應急管理有關的言論、熱點和疑慮。九是及時更正了廳門戶網站黨委委員黨內職務和行政職務排列,嚴格規范各類文件中黨委委員黨內職務和行政職務排序,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二)深化落實“兩個責任”,不斷加強權力制約監督
1.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一是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聽取了領導班子成員2021年第一季度抓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和履行“一崗雙責”情況,研究部署第二季度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二是強化“一崗雙責”責任,對廳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好每季度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抓好分管范圍內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三是制定了廉政談話制度,進一步規范談話內容,切實做到新任職干部廉政談話全覆蓋。印發了廉政談話記錄表,及時提醒班子成員按要求與分管處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并按要求做好談話記錄。四是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關于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切實加強審批環節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嚴格許可時限,提前督促安全生產許可證擬到期企業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提出延期申請,確保在許可時限內完成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手續。五是建立了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專家庫,并在廳門戶網站對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專家庫第一批專家名單進行了公示。建成了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專家管理信息系統,并組織開展了培訓,便于各處室通過系統隨機抽取使用專家。六是對相關處室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通報問責。
2.強化履行監督責任。一是進一步完善細化了政治監督臺賬,增加有關作風建設方面的內容。督促出臺了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對調查研究、會議活動、文件簡報、請假報備等事項提出紀律要求。結合元旦、春節等重點時段,采取會議通報、抽查機關財務賬目、視頻宣傳、微信推送等方式,對重點崗位負責人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廉政提醒,堅決防止“四風”問題的出現。同時,對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倉庫和業務檔案室進行了檢查。二是與廳機關紀委溝通協調,要求結合各處室職能、行政權力和崗位分工,進一步查找梳理廉政風險點。強化廉政風險動態管理,協調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督促開展4次警示教育,對全體干部職工廉政檔案進行補充完善,與安全生產執法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等重點處室負責人進行談話,了解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工作情況。三是進一步規范問題線索處置工作,對本次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嚴格依規依紀依法進行了處置,對信訪舉報、交叉監督、巡視監督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梳理排查和調查取證,對2020年問題線索管理完成了“回頭看”并整理歸檔完畢,對行政執法發現的問題進行函詢,督促整改落實。四是加強紀檢監察業務知識學習,在自學的基礎上,每周五下午組織集體學習,進一步熟悉掌握問題線索處置相關法律法規。派出3人參加紀委專項督查和專案組調查,隨時與自治區紀委監委聯系室溝通聯系。
3.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督。一是編制了《內蒙古自治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實際操作考試試題及評分標準(試行)》,特種作業人員實操考試采用模擬仿真或實物設備操作方式進行,使用全區統一的實操考試試題及評分標準,逐步取消紙制答卷或手指口述考核方式,切實解決標準不一、難度不同、影響考試公平性的問題。二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相關程序,嚴格履行招投標手續。嚴控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切實加強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事前論證和審核環節,堅決杜絕不合理單一來源采購情形的發生。對2021年度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安全評估服務招標采購工作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已代扣代繳專家個人所得稅,已將重復支付的專家費用退回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賬戶。三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專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專家使用管理,明確專家使用處室責任,嚴格按照規定聘請專家,在費用報銷、考核評價等方面嚴格審核把關,堅決杜絕違規支付專家費用現象。四是對相關處室責任人進行了約談。
4.突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一是認真梳理統計工作情況,對現行紙質統計報表進行了調整整合,共減少6項統計報表。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統計工作管理制度(試行)》,相關處室日常統計實行統計報備和歸口管理,堅決避免重復統計、頻繁填表等問題,切實為基層減負。二是廳黨委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實施意見》,切實加強發文統籌,嚴格控制發文數量,減少臨時性發文,嚴把公文制發審核和印章使用關口,對白頭文件堅決不予印發。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緊緊圍繞事關全區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重點問題,明確年度調研主題,制定調研計劃,多渠道調查了解情況,科學分析調研數據、資料,形成高質量調研報告,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三是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預算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各處室在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的職責,強化預算管理和預算執行,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無預算不支出,不得隨意調整支出預算用途,嚴禁先支后報。四是建立完善應急儲備物資保管工作制度,制定了《應急儲備物資庫巡查制度》《應急儲備物資庫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入庫須知》《應急儲備物資庫日常管理制度》。對庫房滅火器進行了檢查,設置了消防沙,并根據庫房實際進行了合理布局。加大對庫房巡查力度,安排專人每周對庫房進行安全巡查。五是將本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規劃納入《內蒙古自治區綜合防災減災“十四五”規劃》,規劃建設1個自治區應急物資和裝備綜合儲備庫及場所、2個區域應急物資和裝備綜合儲備庫及場所,形成區域性模塊化網格化物資保障新格局。六是制定了《委托實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委托實施許可工作,進一步規范委托實施許可程序,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對相關問題進行了通報,要求各處室深刻吸取教訓,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有效提升工作規范化水平。
(三)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推動干部擔當作為
1.從嚴從實抓好班子自身建設。一是嚴格執行新修訂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委員會工作規則》,廳黨委會議有半數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和決定干部任免、處分黨員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二是重新修訂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委員會貫徹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試行)》,“三重一大”事項經廳黨委會議集體研究通過后方可實施。三是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深入學習《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召開了2020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廳領導班子成員深入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武器,對照檢查材料和相互批評意見直接指出問題,做到見人見事見思想。
2.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優化干部隊伍。一是廳黨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嚴格執行《黨政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細化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和任職等各個環節的程序和規則,健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二是結合廳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啟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進一步拓寬視野,突出專業能力和崗位需要相適應,堅持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規范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補充空缺領導崗位。三是注重干部專業化要求,加強專業能力培訓,通過考錄、遴選、調任等途徑逐步補齊干部編制空缺。已通過公務員招錄,錄用3名專業干部。四是制定了《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干部專業能力培訓工作計劃》,進一步拓展學習方式,通過廳黨委中心組學習、專題培訓、集中調訓、資格培訓、業務培訓、網絡培訓、視頻培訓、干部自學、掛職鍛煉、選派干部到企業鍛煉等方式,確保處級干部培訓達到規定學時。為各級應急管理系統干部發放了《應急管理干部教育讀本》等相關學習材料,在浙江大學舉辦了“應急管理與突發事件處置專題培訓班”。五是在個人有關事項集中填報前,召開會議學習政策規定,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明確紀律要求,針對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和改進的具體措施。對填報對象進行全覆蓋培訓,做到“五個講清楚”。加大宣傳教育和填報工作指導力度,細審核,多提醒,避免錯報、少報、漏報,切實提高報告質量。加強核查結果運用,對漏報、瞞報人員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理,形成震懾效應,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六是配備了干部人事檔案室和檔案管理員,梳理完成了干部人事檔案,完成了干部人事檔案數字化工作。
3.持續規范機關和基層黨建工作。一是撤銷了原自治區安全生產信息中心所在的第十三黨支部,原自治區安全生產信息中心的8名黨員轉至自治區大數據中心基層黨組織,原自治區安全生產監察執法總隊2名黨員編入第十四黨支部。及時跟進事業單位改革,待廳屬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后及時對事業單位單獨設立黨支部。二是組織召開了2020年度支部書記述職評議會,在聽取述職、逐一點評基礎上,要求支部加強黨建與業務統籌,推進“最強黨支部”建設。三是制定了《黨支部書記、委員及組織員培訓方案》,印發了《2021年支部書記、委員培訓學習資料》,對新任職支部書記組織開展培訓,提高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責任擔當和素質能力。四是建好黨員活動室和黨建宣傳欄,設立并投用了黨建宣傳欄電子屏幕,充分用好黨建活動陣地,跟進黨建重點工作,加強宣傳教育引導,提高機關黨建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五是進一步規范黨支部組織生活,編制了《黨支部組織生活規范一覽表》,對支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內容、程序、方法和支部工作記錄進行了系統規范。六是結合2020年度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對各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查找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提高支部組織生活質量。七是召開了支部工作推進會,對開好支部組織生活會、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進行規范指導。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支部組織生活不嚴肅不規范的問題,切實提高支部組織生活質量。八是對第二黨支部負責同志進行了約談。
4.著力推動干部擔當作為。一是組織專家嚴格按照《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管理辦法》,對23名專職安全評價師進行身份補充確認,經核查,申請資料與原件一致。二是按照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評審會議要求,印發了《關于公布〈內蒙古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報告模板(第一批)〉的通知》,以廳行政文件的形式對我區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報告編制進行規范。三是嚴格執行《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委員會工作規則》,進一步加強對廳黨委會議議定事項辦理情況的督辦,確保議定事項有序推進,盡快落實到位。四是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委托行政許可事項監督管理辦法》,重新修訂了《委托實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協議書》,與各盟市應急管理部門簽訂了委托協議。
(四)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一體推進個別問題整改。堅持巡視整改與主題教育發現問題貫通起來,一體推進。一是召開廳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會,專題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充分利用電子屏、宣傳欄、微信群等載體,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大力引導培養廳機關干部職工節約習慣,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配合物業公司加強督促檢查,防止浪費現象。三是廳黨委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廳機關干部做到人走燈滅,空調控溫,節約用水用電,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和24小時空調,日常辦公文件材料盡量采用雙面打印,機關食堂用餐不得浪費,切實降低機關運行成本。四是建成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平臺,正在進行試運行。五是對11家安全培訓機構基本條件、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培訓師資配備、實訓設施設備、培訓檔案管理以及是否按照培訓大綱開展培訓等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切實規范“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同時,在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督查中注重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六是已完成全區執法證換證培訓考試工作,共培訓507人,正在為考試合格人員制作執法證件,將盡快發放到位。
2.不斷強化監督整改。進一步完善細化政治監督臺賬,已將本次巡視發現的問題納入政治監督臺賬跟蹤監督整改。按照本次巡視交辦的問責線索,對相關處室負責人進行通報問責。
3.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實施方案》,對2021年春節后非煤礦山企業復工復產驗收制度執行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安全管理制度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評價報告、安全檢測檢驗報告與現場符合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著力排查整治事故隱患,有效保障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出臺了《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干部專業能力培訓工作計劃》,進一步拓展學習方式,確保處級干部培訓達到規定學時。
三、持續鞏固和深化巡視整改成果,以整改實際成效推動應急管理事業新發展
集中整改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長期堅持,鞏固整改實效。我廳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必須履行的重大政治責任、必須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努力提升黨員干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定不移踐行新發展理念,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推進應急管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持續深化鞏固整改成效。進一步增強巡視整改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正在推進的,緊盯不放、加快進度;對需要長時間推動的整改事項,加強跟蹤督辦,以“釘釘子”精神,推動各項整改任務改到位、改徹底。
(二)切實加強制度機制建設。堅持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馳而不息加強作風建設,不斷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持續健全完善機關各項制度,對已經建立的制度機制,堅決抓好落實;對制度機制尚不完善的,抓緊時間建立完善,努力織牢織密制度的籠子,確保從根子上解決問題,從制度上固化成果,高質量完成好整改任務。
(三)深入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把落實巡視整改作為重要契機,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錘煉過硬作風、打造過硬隊伍,著力將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的新成效,奮力開創新時代應急管理事業新局面,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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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委員會
2021年6月18日